刘先生是一家私企的员工,3月上旬在工作时不慎摔伤腰部,随后,被认定为工伤职工。但因刘先生所在企业未及时为他缴纳社保费,因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住院后,该企业为刘先生支付了治疗费用。
经过前期的治疗,刘先生的伤情已经基本稳定,目前,他已经开始进行康复治疗。然而,刘先生所在企业却认为其已经在刘先生受伤住院期间予以治疗上的赔偿,不应该再继续为其支付费用。是单位所说的这样吗?刘先生在前往工伤中心咨询。
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工伤事故发生时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其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的康复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如果没给职工参保,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支付各项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而未参保职工在接受康复治疗期间,其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也须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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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金谷医院是安徽省工伤康复定点医院、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合肥市工伤保险康复定点医疗机构,也是安徽省创建A1早、康复规模A1大、康复设备A1全的综合性康复医院。独立设置康复评定室、物理治疗室、运动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与认知治疗室、假肢矫形器制作室、支具安装室、心理治疗室、中医针灸推拿室、工娱训练室、中药熏蒸室、音乐治疗室、职业康复室等科室,形成了一个功能完备的工伤康复医疗体系。
图为:省内外工伤职工正在合肥金谷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合肥金谷医院部分真实工伤康复案例:工伤致瘫三年,我又能走了 “这里的康复很系统、专业,也很科学”——截肢术后康复患者自述 “腰直了,腿也可以走了”——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内固定术后康复治疗病例